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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建局函〔2010〕69号 绵阳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行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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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年03月10日] 点击:[586] 阅读软件下载
城区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省、市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现就加强我市建筑行业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本企业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加大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流动人口计生政策人人知晓。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在使用流动人口时要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证或未经查验过的人员原则不用或要求及时补办、补验,凡有违法怀孕者,须及时通报计生部门,并协助动员其终止妊娠。 三、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范围,要建立工地民工管理台账,对进场民工生育情况进行登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计划生育管理情况纳入季度安全生产检查范围内,并将计划生育管理情况作为企业和项目部的优良行为考评依据之一。 四、各施工企业每季度25日前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报市建设局建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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